目前,G显带的染色体核型分析技术仍然是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的"金标准",但该技术具有细胞培养耗时长以及耗费人力的局限性。随着分子细胞遗传学的发展,新的实验方法不断出现,并逐步走向临床,目前,在临床工作中已开展的有荧光原位杂交(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FISH)、荧光定量PCR(QF-PCR)、多重连接探针扩增技术(multiplex ligation dependent probe amplification, MLPA)、产前液相芯片技术(BACs-on-Beads, BoBs)等技术。这些分子遗传学诊断技术无需细胞培养,分析周期短,可以快速检出胎儿常见的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显示出高通量、快速、易于大规模开展的优势,对于解决当前以细胞遗传学核型分析为主流技术的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能力不足、诊断周期长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FISH技术是利用荧光标记的特异性寡核苷酸片段作为探针,与染色体、细胞或组织中的核酸按照碱基互补配对原则进行杂交,通过荧光系统检测,对待测DNA进行定性或相对定位分析。相对于传统的核型分析技术,FISH技术具有快速及特异性高的优点。更由于其直观性,成为众多遗传学诊断技术的有效验证方法,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FISH技术的临床应用已有20多年的历史。1993年,美国医学遗传学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Medical Genetics ,ACMG)发布了FISH技术应用于产前诊断的技术说明[1],指出在充分知情同意的前提下,FISH技术与传统的核型分析技术结合可用于胎儿常见染色体(13、18、21、X、Y)非整倍体异常的产前检测;还可用于出生缺陷及智力低下的检测(包括染色体微缺失及微重复综合征、标记染色体或衍生染色体)等方面。2000年,ACMG基于多中心的研究数据发布了FISH技术临床应用的技术标准[2],认为FISH技术是1种准确性很高的检测技术,可标准化并易于质量控制管理;FISH产前检测结果异常可出具报告,但临床决策时应该考虑染色体核型分析进一步验证以及后续临床信息的支持。2010年,ACMG修订了临床细胞遗传学技术标准及指南[3],对FISH技术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路线、分析标准及质量控制要求。近年来,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发布了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指南[4,5,6,7]。
我国临床开展FISH技术也有多年的历史[8]。其应用大致有以下几类情况:(1)对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的快速产前诊断;(2)对产前(或出生后)核型分析结果异常或其他分子细胞遗传学检测(如染色体微阵列分析)结果异常,但无法确认异常染色体片段的来源或性质者,进行目标染色体的验证;(3)对自然流产、死胎等妊娠产物的遗传学分析。在产前诊断领域中,主要应用于第1种情况,目前,已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用于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的商品化探针试剂盒。
FISH技术作为1种快速产前诊断技术,其临床应用已较为广泛,我国的产前诊断专家组在多次讨论中也提出:可将FISH技术用于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产前筛查高风险、产前核型分析细胞培养失败及孕周大的孕妇,作为核型分析技术的有效补充[9,10]。但在我国至今缺乏FISH技术用于产前诊断的相应技术规范。如何统一各级医务人员的认识,正确定位FISH技术适宜的临床应用指征,确定其在临床使用中的技术路线、产前咨询、规范应用等,均是亟须解决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集、北京协和医院产前诊断中心主办的"全国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管理规范编制研讨会"于2015年11月14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就FISH等快速产前诊断技术的临床应用进展及其在国内应用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探讨,并形成了FISH技术在产前诊断中应用的专家共识。
(1)唐氏综合征血清学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有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产前诊断要求,无不良孕产史,超声检查未发现异常者。
(2)无创性产前基因检测(noninvasive prenatal testing,NIPT)高风险孕妇,需要明确诊断者。
(3)FISH作为快速产前诊断技术与细胞遗传学技术(染色体核型分析)联合应用,可对所有具备侵入性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指征的胎儿进行检测(参照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指征),有助于尽早获得胎儿常见染色体数目的信息。
(4)对于孕周过大、染色体核型分析细胞培养失败或其他原因不能行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者,FISH技术可作为补救诊断手段之一,能提供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检测。
(5)FISH技术与其他分子遗传学诊断技术联合应用,在临床应用其他分子遗传学诊断技术时,可同时采用FISH获得13、18、21、X、Y等染色体数目的信息。包括:①在进行单基因遗传病分子诊断时,同时进行FISH检测有助于排除常见染色体数目异常的情况;②在其他分子遗传学诊断技术(如QF-PCR、BoBs等)诊断结果不明确时,可采用FISH技术进行验证。
可采用绒毛、羊水、脐血等。标本采集的操作程序参照卫生行业标准WS 322.2-2010附录B.3执行,采集时间可至妊娠36周。
实验室应有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要求贯穿于整个实验过程,实验的关键环节(如滴片、探针配制、探针滴加)要求双人核对信息。
应采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用于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产前检测的商品化探针试剂盒,按试剂盒说明书操作。应具有符合实验要求的杂交设备、荧光显微镜及电脑分析系统等。
每份FISH结果由两位阅片人独立阅片;选择各通道信号均清晰可辨、信号强度均一、信号边缘圆润、背景干净、单一无重叠的细胞进行计数。每组探针随机计数50个细胞;如发现1个以上信号异常的细胞,则扩大计数到100个细胞。单独判断每种指标,正常细胞的比例≥90%,异常细胞的比例<10%,提示该指标无异常;某种指标异常细胞的比例≥10%,提示该指标异常(异常细胞的比例介于10%~60%之间者提示为嵌合)。
若FISH检测结果为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建议采用其他技术(如QF-PCR、BoBs或染色体核型分析技术)进行验证。对绒毛标本异常的诊断应该慎重,不能排除存在胎盘局限性嵌合情况时,建议于中孕期行羊水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以确诊。
实验室应有相应的技术路线及质量控制措施排除母体细胞污染(maternal cell contamination, MCC)[11]。对怀疑MCC的标本,建议在诊断实验的同时进行MCC鉴定(如采用QF-PCR)。若不能排除MCC,则在报告中予以说明,并与临床咨询医师进行沟通,向受检孕妇说明情况。
推荐产前诊断实验室至少采用1种其他方法(如QF-PCR、BoBs)进行验证后,再发放FISH快速产前诊断报告。报告内容按照人类细胞遗传学命名国际体系(ISCN,2013)[12]进行描述。每份FISH报告应至少由两个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人员进行分析,并由审核者在报告上签名方可发放。
针对每例产前诊断的每个探针的检测结果,至少有2个细胞图像的记录并保存。FISH检测的荧光玻片保存时间有限,其保存时间由实验室主任决定。在每次实验完成之前必须保存备份标本。
对FISH产前诊断病例应进行随访,了解并记录胎儿的发育情况以及妊娠结局。
FISH技术在产前诊断中的应用已较为广泛,但也存在局限性[13,14],主要如下:(1)通常只对胎儿常见染色体(13、18、21、X、Y)的非整倍体异常进行检测,而未对其他染色体数目异常进行检测;(2)在非特殊情况下,未对染色体结构异常进行检测。基于FISH技术在产前诊断应用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在进行胎儿FISH检测前和检测后,应进行适当的产前咨询,主要包括:
产前咨询应由有资质的专业医务人员承担。医师应了解孕妇的个人史、既往史、孕产史、遗传病家族史、FISH产前诊断指征等,帮助孕妇正确理解胎儿可能罹患染色体病的风险、染色体病的临床表现,FISH检测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利弊等,帮助孕妇及家属在充分知情后选择检测项目,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在取样手术前开具必要的术前检查项目,排除孕妇侵入性取材手术的禁忌证。
FISH技术用于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检测前的咨询应详细解释其优点和局限性,并让受检者充分地知情同意,明确指出:(1)FISH能够检出胎儿常见的13、18、21、X、Y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不能诊断其他染色体数目异常及染色体结构异常。(2)FISH不能检出其他的遗传性疾病(如单基因遗传病、多基因遗传病),或其他原因(包括药物)导致的胎儿畸形或异常。(3)FISH检测结果正常,胎儿仍有可能因其他因素导致出生缺陷或智力发育不全。(4)由于现有医学技术水平的局限,FISH检测不可能做到完全准确,例如某些嵌合体异常可能难以检出;可能会存在各种原因如细胞过少、MCC等,致使不能得出结果或结果不准确等。
告知受检孕妇及其家属FISH检测结果异常的临床意义、胎儿的预后及风险以及再次发生的可能及风险等。
根据2002年颁发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故应用FISH技术进行产前诊断,需在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内、由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
在进行产前FISH检测前和检测后,须对孕妇及其配偶进行相关的产前咨询,根据2002年颁发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产前诊断技术专业培训,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获得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在进行产前FISH检测之前,须对准备受检的孕妇进行产前咨询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上需详细说明FISH检测的优点和局限性。
主要用于快速产前诊断胎儿常见染色体(13、18、21、X、Y)的非整倍体异常。
在实验室发放FISH检测报告时,应在报告上明确说明FISH的检测内容、检测范围、局限性以及验证的方法。
产前诊断中存在较高的风险,FISH技术作为1种快速分子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技术,目前在临床实践中应用较为广泛。本共识的制定是基于目前FISH技术的国内应用情况及国外应用指南,并参考了相关的行政管理条例的规定。随着技术的进步,会进行修订,并为进一步制定相关指南打下基础。希望国家相关机构和部门能尽快解决FISH技术面临的一些行政许可问题(如出台相关的应用规范),为FISH技术的临床应用奠定合理合法的基础。
荧光原位杂交技术在产前诊断中的应用协作组成员:边旭明(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王和(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邬玲仟(中南大学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胡娅莉(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廖世秀(河南省人民医院)、刘俊涛(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廖灿(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朱宝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吕时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王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许争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杨慧霞(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徐两蒲(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王治国(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中心)、蔡艳(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戚庆炜(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朱宇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尹爱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本共识执笔专家:张雪梅(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刘珊玲(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王和(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